中國證監會7日發布多項新規,明白創投基金享用
稅收試點政策標準、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展創始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的指導意見》和修訂后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則》。
證監會參照以往享用
稅收優惠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條件,在實繳范圍、存續期限、人員資質、投資范圍等方面明白了相關標準。
享用該稅收試點政策的創投基金除需契合中國證監會和基金業協會有關私募基金的管理標準外,還應當契合實繳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錢,或者首期實繳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錢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工商注冊后5年內實繳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錢等六項條件。
與此同時,《中國證監會關于展創始新創業公司債券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白了六大事項。